租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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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租赁
产品特征
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产品简介
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法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适用领域
生产线、整套设备、系列设备或单一设备、大型交通设施等。
优势与功能
1、租赁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资金或设备,与委托人签定《委托协议》,并接受受托资金或设备;
2、租赁公司与由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签定《委托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向承租人出具租赁费发票;
4、租赁公司根据《资金协议》的约定从租金收入中扣除手续费及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后,将剩余所有租金返还委托人,委托人向租赁公司出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正式资金往来发票。
5、《委托协议》及《租赁合同》执行完毕,租赁资产产权可以转移,亦可以不转移。